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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项目招投标与合同培训

时间:2020-09-29来源:互联网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无论是招标人、投标人还是招标代理,都经常被招标投标中的合同条款弄得头昏脑涨,就算是招投标老司机,合同审查不小心,也很容易翻车。那么,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一、发包方、承包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和创造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分担的约定。


我国一般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则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的主要工作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等。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价格,采用哪一种价格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采用固定价格则应有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三、合同工期的约定。


主要是约定除因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设计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出现工期顺延以外的具体情形,如有人为的阻挠施工、非由于施工人的原因,设备、机械的突然损坏等,此等情形方可顺延。


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应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及验收的具体方式方法、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


五、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应详细约定如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时的责任承担或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时的责任承担。一般地说,发包人负责供应时责任要重于承包人,但发包人得到的好处是可以节约工程造价,对此,发包人享有选择权。


六、工程分包的约定。


双方应约定要分包的具体工程名称和承担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 ,最好再约定就分包工程三方签订单独合同。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对违约金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应约定违约损失的范围,特别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的范围。


八、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


可约定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但不能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既可仲裁又可诉讼,只能约定二者之一。


因篇幅有限只写了大体要审查的一些要点,具体方法不深入进行讲解,如果你想要详细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参加我们的课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培训》


本课程以工程项目招标的基本流程为线索,重点对工程项目招标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游戏规则进行了系统全面地归纳总结,让学员知道如何在遵循相应的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制订完善的招标文件,提高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工作效率,规避风险。这个课程为企业内训,老师会根据您的企业真实情况优化课程大纲,让课程内容更加贴合您的企业情况。欢迎感兴趣的学员来电咨询:

18820199226(何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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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课程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大纲:


第一讲:招标十五步、解析全流程

一、招标资格与备案

二、招标方式及编制文件

三、招标公告

四、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

六、发售招标文件

七、勘察现场

八、答疑

九、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十、开标

十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二、评标

十三、定标与备案

十四、中标公告

十五、签署合同


第二讲:工程建设合同模式及风险防控

一、工程建设合同分类及特点

二、EPC定义及特点

三、合同签署与风险防范(以EPC为例)

四、黑白合同的风险及其效力

课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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